经中科院2015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天文大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天文大科学中心),并正式下达文件通知(科发人字〔2015〕130号)。 一、 定位 天文大科学中心旨在汇聚我院和高校优势力量,在重大科学问题牵引下,开放运行和科学发展天文大科学装置及重要天文观测设备,组织大团队科学攻关和核心技术研发,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为前沿科学研究、科教融合和科学传播提供一流的开放共享服务,成为集世界先进观测装置群、一流天文技术研发平台、高端天文科技人才队伍于一体的世界知名天文大科学研究中心。 二、主要职能与任务 天文大科学中心充分发挥我院天文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要天文观测设备的集群优势,吸引并汇聚国际水平的科研、技术和运维团队,建立统筹装置集群运行、平台技术发展、前沿研究组织的新机制,为我国天文学研究提供高效开放共享平台,支撑在宇宙学、星系物理、银河系与恒星、太阳及行星系统、基本天文等方向取得若干重大创新突破,提出和引领我国天文科技领域大科学装置的发展。成为高水平的天文科学研究中心,高效开放共享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天文科技精英人才的培养高地,天文科教融合的协同创新平台,科学传播的高端支撑平台。 三、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天文大科学中心为院设非法人单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主管部门为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