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卫站全体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清明)照常公休;
4月6日(星期一)补休;
4月7日(星期二)上班。
请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外出人员,切记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