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时间、地点
硕士研究生复试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9:30-12:30在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光学楼2楼会议室进行。
二、 方式
1、 专业课采用笔试方式
2、 英语采用笔试+口试(含听力)方式
3、 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
三、 项目
1、综合专业课(数学、物理、数字逻辑)
2、英语(笔试、口试)
3、综合素质
四、 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先进行专业课笔试(60分钟),然后参加英语笔试(30分钟)及英语口语和听力复试(30分钟),最后进行综合素质面试(30分钟)。
2、体检(2013年4月16日上午8:00)
五、 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按照招生数量的120%—150%确定。
六、 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七、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英语笔试占80分,口语及听力占20分,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和英语成绩之和。复试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八、 录取原则
1.按照复试最终成绩高低确定录取次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复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身体健康。
3、原则上不破格录取。
研究生部
2013年4月7日